“民營經濟發展依然面臨一些需要立法解決執行層面和政策落地的問題。民營經濟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有‘五六七八九’的特征,即貢獻了50%以上的稅收、60%以上的國內生產總值、70%以上的技術創新成果、80%以上的城鎮勞動就業、90%以上的企業數量。”全國人大代表、全國人大憲法和法律委員會委員、中華全國律師協會會長、中央財經大學客座教授、北京達達律師事務所合伙人高子程在今年全國兩會期間接受《中國企業報》記者采訪時表示。
身兼數職的高子程可謂是“高產戶”,在今年全國兩會上計劃提交20份建議,目前已提交15份,還有5份正在修改中。其中第一份是《關于盡快出臺民營經濟促進法的建議》。談到這份建議的重要性時,高子程告訴記者:“民營企業是我國高質量發展的不可替代的生力軍,是深化改革、開創新局的積極推動者。但是,目前仍存在著不少阻礙民營經濟發展,有損市場信心活力的因素,尤其在法規配套,市場準入、融資貸款、執法檢查,指標考核,隱性壁壘、要素獲取、營商環境等方面表現突出?!?br /> 高子程認為:“出臺民營經濟促進法,切實從法律制度上把對國企民企平等對待的要求用硬實措施落下來,以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保持政策和執行的一致性、穩定性,有利于依法保護民營企業產權和企業家權益,有利于進一步優化民營企業發展營商環境,有利于提振民營企業信心和安全感,有利于穩定民營經濟發展預期,有利于加快發展新質生產力。鑒于此,迫切需要出臺一部務實、管用、操作性強的法律,切實解決當前影響民營企業發展的實際問題?!?br /> 為此,高子程建議,調動與民企有關的各行業商會和各門類研究機構建言獻策,根據立法初衷整合修補,擬定法律草案,以供討論修正完善。提高立法質效。立法兼顧問題導向和目標導向,強調契約精神和誠信原則,立竿見影的促進措施獨立成章,配套投訴申訴機制獨立成章,保護和救濟民營企業合法權利的舉措獨立成章,將執法、檢查、考核等助力民營經濟發展的導向機制獨立成章。
鑒于互聯網經濟、數字經濟、人工智能、新業態、新模式日新月異,而法的穩定性不能同步調整,所以,立法需要關注前瞻性、前衛性。同時,增加財稅大局導向,允許特殊行業選擇安全便捷又不降低稅源的納稅方式,以利于引資增資和增加安全感。高子程建議,規定國有重大投資項目和政府購買服務允許民營企業參與的最低份額。在招投標過程中,不得設置任何隱性條件,使民營企業處于劣勢,難以中標。明確規定企業家涉經營性犯罪少捕慎訴慎押慎實刑,以不影響企業正常合法經營為前提。
高子程強調,為助力政府工作報告確定的目標任務實現,需要通過民營經濟促進法,清理廢止阻礙高質量發展的政策規章,對接高標準國際規則,打通內循環的堵點,破解外循環的干擾,營造敢投敢闖敢干的充滿活力的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的營商環境,激勵新質生產力,促進高質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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