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2月3日訊??2月2日,天津市津南區服務保障國家會展中心(天津)建設運營新聞發布會上,發布了《津南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促進會展產業發展實施意見(試行)》(以下簡稱:《實施意見》)。《實施意見》包括天津市津南區在支持國家會展中心(天津)做大做強、支持承辦方落戶、支持展覽舉辦、支持會議舉辦等方面12條扶持舉措。?
《實施意見》提出,支持做大會展經濟源頭。一是支持國家會展中心(天津)公司做大做強。鼓勵國家會展中心(天津)有限責任公司加大自辦展會力度,打造自辦展品牌。廣泛利用行業資源,積極引展引會。每年給予最高1000萬元;二是支持會展主承辦方落戶,鼓勵國內外知名品牌會展主承辦方注冊在天津市津南區,年組織舉辦會展營業收入超過1000萬元、3000萬元和5000萬元的會展主承辦方在天津市津南區注冊設立子公司或合資公司的,分別給予10萬元、20萬元和3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三是支持展覽舉辦,對在天津市津南區舉辦3天以上(含3天),展覽規模在5萬平方米、10萬平方米、20萬平方米的展會分別給予展會主承辦方20萬元、40萬元、80萬元獎勵。展覽項目由注冊天津市津南區的企業主辦或承辦的,可在獎勵標準基礎上上浮50%。對在天津市津南區舉辦3天以上(含3天),展覽規模在2萬平方米以上的首次展會,給予主承辦方10萬元一次性獎勵。培育專業性會展,對在天津市津南區舉辦2次以上、處于培育階段但產業特色明顯,符合天津市津南區產業導向,展覽面積在1-5萬平方米的特色展會,經認定后給予主承辦方最高不超過3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支持國際性品牌展會。對在天津市津南區舉辦2次以上、具有國際影響力和規模的大型品牌展會,經認定后給予主承辦方2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四是支持會議舉辦;五是鼓勵酒店承接國家會展中心(天津)展覽期間的相關會議。?
《實施意見》顯示,支持會展及配套企業集聚。支持會展產業鏈上下游企業落戶,鼓勵國際著名展覽公司獨資子公司、全國性會展行業協會在天津市津南區新落戶。對新注冊并落戶天津市津南區的企業、協會,經認定后給予前2年實際發生辦公用房租金50%的補貼,每家企業、協會原則上每年租金補貼不超過30萬元;鼓勵會展企業聚集。?
此外,《實施意見》要求,優化會展發展環境。?一是加強制度創新,設立會展審批“綠色通道”,實現政務服務一站式審批,提高審批和備案效率,提升市場主體的滿意度。;二是降低辦展交通保障成本;三是完善產業生態;四是強化展會知識產權保護;五是支持品牌建設,對在天津市津南區舉辦并獲國際展覽業協會(UFI)、國際會議協會(ICCA)等國際性組織認證的機構或項目,認證后2年發生的會員費給予50%補貼,單個項目最高補貼不超過15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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