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全國兩會還在繼續。《中國企業報》記者了解到,今年《政府工作報告》,提及跟“數字經濟”相關聯的詞特別多:數字經濟、產業數字化、互聯網內容、網絡安全、智慧城市、數字鄉村、工業互聯網、農村電商、跨境電商和數字貿易等。
盡管政策在持續加碼,但近年來,我國數字經濟發展速度實際卻是有所減緩的,這或許意味著此前發展所積累的先發優勢正在受到挑戰。根據中國信通院數據,中國數字經濟的增速已從2018年的21%下降至2020年的9.6%,增速放緩趨勢明顯。
從龍頭企業來看,相比于美國五大數字科技龍頭企業(臉書、蘋果、微軟、谷歌、亞馬遜),我國五大龍頭企業(騰訊、阿里巴巴、美團、京東、拼多多)的市值不到他們的13%,凈利潤規模只有他們的10.6%。國際競爭能力和影響力有待加強。目前,騰訊、阿里巴巴的國際化收入占比尚不足10%,而美國數字科技企業海外收入占比平均過半。
從中小創新企業來看,我國每年新增獨角獸企業數量在2018年之后陷入停滯甚至有所下降,而美國、歐洲、印度每年新增的獨角獸公司數量持續增加,美國的新增獨角獸企業數量全球份額從2018年的39%上升到2021年的近60%,而我國的份額從37%下降到8%。這與自由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和資本市場投融資環境欠佳有直接關系。資本是科技創新的重要動力,我國資本投資退出渠道不夠通暢,影響了對全球風投資本的吸引力。我國占全球風投規模的比例從2015年的25.5%下降至2021年的15.4%,相對于美國的比例從2015年的約1/2下降至2021年的不到1/3。
全國政協委員,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黨委書記、院長劉尚希表示,我國數字經濟發展趨緩,與下列兩個方面有直接關系:
一是政策的統籌協調不足,存在重復監管現象。以APP合規為例,除網信外,公安、工信、市監(消協、消保委)等,也都在針對APP個人信息保護進行監督管理執法,各部門重復檢測的情況較多,且具體執法標準并不一致,企業在數字領域創新的合規風險顯著上升。
二是政策的前瞻性、戰略性考慮不足。比如,關于個人信息保護的相關法律法規強調了個人權益,而對數據的合理使用和流通考慮不充分。從發展來看,這不利于發揮我國作為人口大國的數據優勢以及進一步提升數據作為數字經濟關鍵要素的價值。
劉尚希向記者表示,數字技術、數字經濟是世界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的先機,是新一輪國際競爭重點領域。要抓住先機、搶占未來發展的制高點,必須大力增強我國數字經濟的創新活力與發展動能。為此,他今年向全國兩會提出了三點建議:
一是繼續鼓勵頭部數字科技企業做強做優做大,發揮好頭雁效應。不斷完善對平臺企業的監管方式,鼓勵平臺企業的創新發展,鼓勵頭部企業持續強化基礎領域關鍵核心技術研發,助力構建我國自主可控產業生態。鼓勵頭部企業聯合產業上下游企業共建開放的科技創新和應用生態,一方面形成創新合力,同時減少行業“重復建設”,加快數字技術對傳統產業的滲透,發揮數字化對實體經濟的放大、疊加、倍增效應。鼓勵我國數字科技企業走出去,增強全球競爭話語權。
二是進一步優化市場公平競爭和資本市場投融資環境,激發市場創新熱情和能力。全面落實公平競爭審查制度,清理妨礙公平競爭的、不合時宜的一些政策規定,并在新政策出臺前切實加強公平競爭審查。盡快出臺VIE(可變利益實體)架構的清晰定義、辦法和細則,幫助全球資金更好地投資我國企業并實現良性退出。
三是進一步加強政策的統籌協調和政策的可預期性,優化支持數字經濟創新創業的政策環境。進一步厘清監管分工,明確監管標準,在政策出臺前加強統籌協調,防止“合成謬誤”。建議減少審查類方式,明確“負面清單”,增強政策的透明度和引導作用。堅持“發展優先,在發展中規范”的原則,建立積極開放且面向未來的政策框架與行業規范,保持政策相對穩定和可預期性,為我國數字經濟發展提供明確方向。在戰略上,只有不斷創新發展,才有真正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