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雅麗律師是北京市京都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京都刑事辯護研究中心主任,三十余年來,她深耕于刑事訴訟與刑事合規領域,為科技、能源、金融等行業的龍頭企業筑牢法律防線。在能源領域,她尤其擅長為企業高管、政府官員及公司客戶提供全方位法律支持,從合規審查、風險研判到項目談判,貫穿能源開發、運營與轉型全流程。她承辦多起重大案件,并推動企業構建起扎實的安全生產與合規管理體系。
梁雅麗的客戶主要來自科技、能源、金融等核心行業,包括眾多上市公司、中央企業、大型國有企業以及知名民營企業。她表示,需要根據不同企業的特點和需求,拿出個性化方案解決刑事風險問題,對于上市公司,要側重“刑事風險對股價的影響防控”,方案需包含危機公關、合規整改、不起訴爭取等重要方面,避免因立案導致退市風險;對于央企/國企,要注重“責任劃分與內部合規銜接”,需明確“個人責任與單位責任”邊界,同步完善內部追責制度;對于民營企業,要聚焦“成本與合規的平衡”,方案更簡化、可落地,如針對中小企業設計“合規清單式管理”,避免體系過于復雜而無法執行。
(圖 梁雅麗)
梁雅麗認為,《能源法》的出臺是能源領域“從政策監管向法治監管”的標志性轉折,在法治與可持續發展的時代背景下,能源與資源行業正經歷深刻的結構性調整,礦業企業在環境保護、安全生產等方面面臨更嚴格的法律要求,尤其是在《礦產資源法》修訂的背景下。
她表示,未來能源法律服務領域機遇與挑戰并存,其中機遇有:一是新能源領域的刑事問題涌現,需建立新的辯護與合規邏輯;二是“雙碳”目標下,碳排放權交易、碳匯項目中的刑事風險,如“數據造假”“非法轉讓碳配額”等現象。跨境能源合作增多,涉及“國際刑事司法協助”“反壟斷刑事追責”等,對律師的跨法域能力要求提高。
同時,她認為行業律師也面臨諸多挑戰:一是技術壁壘高,如新能源技術標準、礦產資源鑒定方法,律師需具備“法律+行業技術”的復合知識;二是法律的天然滯后,如虛擬電廠、綠氫項目的法律定性不明確,辯護中需更多依賴“法理推演”而非直接法條依據。(馬敏 趙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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